由HTC專利戰(zhàn)談起:可進可退的戰(zhàn)爭
編者按: 產品銷售到哪里,專利就要布局到哪里。購買專利時,不能一心只想買“可以告倒別人的專利”,因為防御型的專利同樣很重要。但說到底,專利是個良心事業(yè)。只有真正面對訴訟時,才會知道那些專利的價值!
買對專利告贏對手非難事
本文引用地址:http://www.biyoush.com/article/272022.htmHTC在和APPLE第二回合專利戰(zhàn)時,曾求助于GOOGLE,本以為GOOGLE專利非常豐富,沒想到GOOGLE也只有200多項美國專利,后來GOOGLE才開始到處購買專利,像是Google在2011年并購Motorola,就是著眼于Motorola擁有的1萬8,000多件專利資產。
以HTC本身而言,發(fā)現(xiàn)知識產權武力遠不及蘋果后,先在2011年4月向以7,500萬美元從美國ADC Telecommunications獲得超過80項4G LTE專利,確保有能力在美國市場面對競爭,并在同年7月以3億美元代價并購S3 Graphics 公司,取得繪圖處理關鍵技術,進一步強化和蘋果進行談判的籌碼。
表二、與手機公司相關的收購案件
即使成本可觀,收購專利已是現(xiàn)在大型公司比較積極作為的趨勢。只是老板永遠搞不懂,為什么要花好幾百萬美金去買幾張紙?公司內部專利人員就需要花比較長時間去說服老板,這幾張紙到底有什么用。
王貴正提出忠告,“建議作專利的人,最好能夠心中都有哪些些專利,可以拿來跟你的競爭對手告”,除了申請專利之外,還要時時分析你的競爭對手,手上隨時都要有一些“比較好的專利”當作籌碼。什么樣的專利是適合拿來告的專利?那就是能讓法官比較容易判斷出是否有侵權的專利,以及比較難做回避設計的專利。要考慮到法官幾乎也都沒有技術背景,像HTC和蘋果的訴訟中,蘋果拿了10項屬于軟件底層的技術專利來告HTC,這對法官來說不但很復雜又難以理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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